近日,丁青县法院觉恩中心人民法庭成功为农民工刘某“讨回”13800元的劳务工资,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获当事人高度好评。
据了解,2017年农民工刘某为被告洛某修建房屋,竣工后被告洛某一直未支付刘某13800元的剩余工资。经刘某多次催要,洛某一直以房屋存在瑕疵问题久拖不付。万般无奈,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秉持“农民工赚钱不容易,他们的血汗钱不能被拖欠”理念,迅速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调解、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全程双语翻译、梳理争议焦点、坚持释法明理,告知被告应承担的给付法律义务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不利后果。最终,被告洛某当场支付刘某剩余工资13800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