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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拉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11:05:24
作者: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按时、高效完成,经拉萨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拉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扎西白珍 副市长

副组长:陈宇 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万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中楚成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尼玛次旦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艳丽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唐丽琼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秀成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 帆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卓玛次旦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索 央 市统计局副局长

琼 拉 市林草局二级调研员

赵光超 城关区副区长

旦增平措 堆龙德庆区副区长

达 琼 达孜区委常委、副区长

洛 旦 林周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中福 尼木县委常委、副县长

洛桑旦巴 曲水县副县长

许震宇 墨竹工卡县副县长

王庆国 当雄县副县长

次 旺 柳梧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郭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琼拉和卓玛次旦兼任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全面动员部署,协调落实相关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以实现到2025年对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普查相关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负责组织制订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汇总提交普查报告等。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并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来源: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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