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创建为载体,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按照《西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示范村认定办法》要求,我区组织开展2022年美丽宜居示范村申报认定工作。
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创建示范持续改善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文明乡风,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要求,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我区严格按照创建示范标准和程序,加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示范性审核把关,真正把基础条件好、创建意愿足、工作措施实、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村庄推荐上来,确保评定的自治区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具有可学习借鉴和推广的价值。
经审定,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新仓村等230个村居符合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条件,被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2022年自治区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其中美丽休闲示范村51个、幸福宜居示范村110个、干净整洁示范村69个。截至目前,已累计创建认定自治区级美丽宜居示范村505个,完成“十四五”期间示范创建总体目标任务的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