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抓住有利天气条件,切实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在抗旱、防雹等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为我市农牧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社会稳定、森林防灭火、资源性增雨(雪)、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南市人影办组织全市各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消雨作业,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空管部门批准的时限内开展人影作业。
二、人工作业使用的装备为“三七”高炮、JFJ型或BL-1A型火箭;作业范围涉及乃东、贡嘎、扎囊、浪卡子、琼结、隆子、曲松、桑日和错那9个县(区)50个人影作业点。每个作业点的作业半径为10公里。
三、请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和人影办向广大群众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发布以下公告:
1.各人影防雹作业点要严格执行空域申请制度,临近作业前必须与飞行管制部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空域申请工作。群众或无关人员不得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人工防雹使用的炮弹、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此,作业区内单位或个人如拾到故障弹或炮弹、火箭弹残骸,严禁敲打、拆卸、火烧和玩耍等,为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人影办、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处理。
3.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或发现落地未爆炸的炮弹、火箭弹时,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并立即报告所在乡(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县(区)人影办、农牧局、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违反上述公告相关事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
人 影 办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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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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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影办 |
0893-7822263 |
13889038056 |
扎西加布 |
乃东区人影办 |
0893-7827220 |
13658935662 |
边 巴 |
贡嘎县人影办 |
0893-7393608 |
18908935000 |
达瓦次仁 |
扎囊县人影办 |
0893-7362104 |
13889056331 |
普布次仁 |
浪卡子县人影办 |
0893-7382173 |
13989933737 |
普布多吉 |
琼结县人影办 |
0893-7352184 |
13989933688 |
巴 桑 |
隆子县人影办 |
0893-7342109 |
13889035500 |
次仁旺久 |
曲松县人影办 |
0893-7332147 |
13989033343 |
边巴次仁 |
桑日县人影办 |
0893-7313092 |
18798930879 |
普布次仁 |
错那县人影办 |
0893-7302121 |
18898038457 |
阿旺格桑 |
五、此公告有效期同作业期一致。
特此公告
山南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