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农牧资讯 - 通知公告

山南市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2 16:18:15
作者:admin

山南市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抓住有利天气条件,切实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在抗旱、防雹等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为我市农牧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社会稳定、森林防灭火、资源性增雨(雪)、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南市人影办组织全市各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消雨作业,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空管部门批准的时限内开展人影作业。

二、人工作业使用的装备为“三七”高炮、JFJ型或BL-1A型火箭;作业范围涉及乃东、贡嘎、扎囊、浪卡子、琼结、隆子、曲松、桑日和错那9个县(区)50个人影作业点。每个作业点的作业半径为10公里。

三、请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和人影办向广大群众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发布以下公告:

1.各人影防雹作业点要严格执行空域申请制度,临近作业前必须与飞行管制部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空域申请工作。群众或无关人员不得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人工防雹使用的炮弹、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此,作业区内单位或个人如拾到故障弹或炮弹、火箭弹残骸,严禁敲打、拆卸、火烧和玩耍等,为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人影办、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处理。

3.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或发现落地未爆炸的炮弹、火箭弹时,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并立即报告所在乡(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县(区)人影办、农牧局、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违反上述公告相关事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

人  影  办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办 公 室

手 机

山南市人影办

0893-7822263

13889038056

扎西加布

乃东区人影办

0893-7827220

13658935662

边    巴

贡嘎县人影办

0893-7393608

18908935000

达瓦次仁

扎囊县人影办

0893-7362104

13889056331

普布次仁

浪卡子县人影办

0893-7382173

13989933737

普布多吉

琼结县人影办

0893-7352184

13989933688

巴    桑

隆子县人影办

0893-7342109

13889035500

次仁旺久

曲松县人影办

0893-7332147

13989033343

边巴次仁

桑日县人影办

0893-7313092

18798930879

普布次仁

错那县人影办

0893-7302121

18898038457

阿旺格桑

 

五、此公告有效期同作业期一致。

 

特此公告

                         

                     山南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来源:xznjw
联系我们:
西藏农牧经济信息网络中心 电话:(0891) 6335009 Email:xznjw_xxzx@163.com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
拉萨分中心 电话:(0891)6792363 Email:lsnjw@126.com 地址:拉萨市藏热北路—拉萨市气象局
阿里分中心 电话:(0897)2829963 Email:alnjw@126.com 地址:阿里地区气象局
林芝分中心 电话:(0894)5824489 Email:yszx312@163.com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广州路
昌都分中心 电话 :(0895)4824957 Email:cdunjw@163.com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县北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