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
二、适用范围: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内依法注册的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的企业。
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系统备案。
三、办理依据:1.《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 2.《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气发﹝2016﹞92号)。
四、办理机构: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五、办理数量:无限制
六、备案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主要技术人员信息
4.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等。
七、备案方式:备案地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备案完成后,结果在西藏气象网站公示。
八、办理咨询:
咨询电话:0891-6331552
周一至周五9:30-12:30;15:30-18:00(节假日除外)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气发2017 4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