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6次主任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6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6次主任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业现、罗布顿珠、多托、旦科、维色、尼玛次仁、马升昌、王峻、唐明英,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决定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3年1月13日。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1月上旬在拉萨召开,建议议程有:传达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精神;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审议关于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及公告(稿);审议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关于《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建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研究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报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促进公平正义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按程序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听取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要求按程序报送自治区党委,并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
会议听取各专工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五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参阅。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