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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工亡和工伤人数持续下降

发布时间:2018-07-16 10:33:21
作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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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那曲的次仁达瓦是个泥水工,已经在拉萨的工地上干了好几年。签合同的时候,老板就告诉他说买了工伤保险,但那时次仁达瓦并不清楚工伤保险是什么,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去年3月,次仁达瓦在工地上被一根钢管砸中肩膀而住进医院。“当时胳膊疼得举不起来,医生说是胳膊脱臼了,软组织也受到损伤,情况倒也不是很严重。”次仁达瓦说。他当时最担心的是半个月不上班,不仅没有工钱,住院也要花不少钱。但最后的结果却消除了次仁达瓦的疑虑。工伤保险报销了他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同时,次仁达瓦所在的建筑公司还支付了他住院期间和修养期间的工资。

其实,次仁达瓦只是全区诸多被纳入工伤保险“保护伞”人群中的一个小小缩影。近年来,我区逐步探索创新,建立起一系列具有鲜明地方特色、行之有效的工伤保险制度,重点加强高危行业监管,保障建筑施工、矿山企业及石材加工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至2017年12月,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3.44万人。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至今,全区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由单纯的事后补偿向事前的积极预防、事后的鉴定补偿和促进工伤职工回归社会的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转变。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开展了工伤预防工作。从2014年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经审核,截至2016年末,全区完成工伤预防项目105个。工伤预防项目的深入实施,使得工亡和工伤人数持续下降,2016年我区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4938万元,较2015年减少1020万元,下浮17.12%,成效明显。

6次调整养老金标准 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70元

不止工伤保险,我区从1987年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制度相继建立,覆盖人群从单位职工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建成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了部分社保费率,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截至2017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83.10万人、18.80万人、24.07万人、33.44万人、29.12万人。我区已初步建成自治区级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为下一步实施精准扩面提供了数据支持。

五项社会保险均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基金累计结余量不断增加,截至2017年12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754117万元、221731万元、482182万元、47331万元、26460万元。

企业养老金水平逐步提高,经过13年的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达到4327元。6次调整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

通过申报拉萨市建设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打造西藏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样板间”。制定了全区统一的社保经办标准化手册。建立完善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集中管理业务系统,实现基金数据大集中,逐步实现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整合资源、简化程序,经办流程不断规范,进一步理顺了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体制,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五险统征。

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 赔付比例达100%

2001年10月,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区建立实施。经过几年的完善努力,2009年10月1日,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统一征缴、统一核算、统一拨付、统一调剂、统一结算的“五统一”办法进行运营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我区不断调整完善政策,从降低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增加门诊特殊病种等方面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起付标准由最初的乡镇卫生院300元、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的1000元降至目前的100元、200元、300元、400元。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之前的超过起付标准线至20000元的部分为85%, 20000至40000元的部分为90%, 40000元至60000元(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为95%,提高到目前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线至20000元的部分为93%, 20000至40000元的部分为96%,40000元至80000元(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为98%;政策范围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之前的6万元提高到目前的8万元。门诊特殊病种由最初的15种增加至20种,报销比例为80%。门诊特殊病种每次批准治疗期限由最初的90天,延长至最长不超过180天。

2008年1月1日,我区正式引入建立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机制。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赔付比例为100%,年度最高赔付额从最初的10万元提高到目前的22万元。加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8万,目前,城镇职工(非公务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30万元。

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参保人数逐年增长。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9.98万人,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来源: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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