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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清理“未批先建”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9 10:11:44
作者:无

6月28日讯(记者 孙开远)阿里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果为支撑,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目标,清理整顿“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关,坚决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发生。

全面清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研究制订《阿里地区环境保护“未批先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针对各县各部门存在的“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实现排查全覆盖、不遗漏、无死角,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自治区规定要求,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明确对今后新增“未批先建”项目,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建设项目投资1%至5%的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并对项目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移交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建立环评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阿里地区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环评管理,助推重点项目有序建设。近日,阿里地区环保局组织水利、交通、发改委等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召开阿里地区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座谈会议,邀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评处和项目工程评估中心有关负责人到会指导。会议重点围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环评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环评工作的建议意见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要求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同环保部门的业务沟通,及时参与项目环评服务,积极有序推动建设项目及早完成项目环评手续。目前,阿里地区正探索建立环评工作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固化工作经验,坚决预防未批先建情况发生。

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阿里地区环保部门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地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定期对辖区农村公路、砖混场、水利开发等建设项目进行巡查,严格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环评执行情况和环保“三同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确保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有效预防和减少项目建设运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扰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建设项目140余家。


来源: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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