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左贡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向某故意伤害一案,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被告人向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被告人向某发现自己的妻子出轨与被害人索某有婚外情,导致向某与妻子感情破裂分居。后在村委会的调解教育下,被告人向某与其妻子继续共同生活,但自此之后被告人向某与被害人索某因此结下仇怨。2018年12月10日15时左右,被告人向某浇完农田回家途中遇到被害人索某,两人因之前的感情纠纷互看不顺,继而发生口角、打斗,打斗过程中被告人向某的头部被被害人索某的锄头打伤,被告人向某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藏刀捅向被害人索某腹部及左侧背部,后离开现场逃回家中。被害人索某因肺脏、心脏及胃部损伤于当日死亡。被告人向某回家后在村民的陪同下前往左贡县扎玉镇派出所自首。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向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索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此该院依法对被告人向某从轻处罚,并作出如上判决。